經濟部民國110年3月15日經能字第11004601110號
依 據: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5 項。
公告事項:再生能源義務用戶繳納代金之代金費率為新臺幣 4 元/度。
原公告網址:行政院公報網(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