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再生能源義務用戶申報114年度計畫書
【提醒】
115.03.04

說明:114年受通知之再生能源義務用戶,請於115年3月31日前完成計畫書申報。

備註:依本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應自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次年度三月底前完成申報義務執行計畫書。

台綜院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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