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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2 【法規公告】經濟部訂定委任本部能源局辦理

經濟部民國110年1月12日經能字第11004600140號

經濟部公告:委任本部能源局辦理「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第3條至第13條相關業務事項,自公告日生效

主 旨:公告委任本部能源局辦理「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 理辦法」第 3 條至第 13 條相關業務事項,並自公告日生效。

依 據:

一、「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第 2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

公告事項:有關「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第 3 條至第 13 條相關業務事項,自公告日起,委任本部能源局辦理。

 

 

 

原公告網址:行政院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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